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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在京召开第一届第三次会长办公会议


     2013年6月14日,刘身利会长在协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协会第三次会长办公会议,协会常务副会长孙中华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郑清智、协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黄连贵等出席会议。

    会议审定了协会第一届第一次会长会议召开的时间、地点、向会议提交的文件等具体事宜。会议决定由郑清智秘书长代表协会做工作情况汇报,刘身利会长做会议总结讲话。会议审议了协会有关邀请名誉会长、调整顾问委员会委员、设置专业委员会、增补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的具体事宜,确定了相关候选人名单,讨论了协会财务制度和工作制度,并决定将相关审定内容形成《关于协会拟请名誉会长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协会调整顾问委员会委员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协会增补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协会财务管理办法(暂行)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协会工作制度(暂行)的议案》六个议案递交会长会议审议通过。

    会议审定了关于协会有关人事调整事项。会议决定:推举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站长、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潘显政同志担任协会副会长,在理事会正式审议通过之前,可先以副会长身份参与协会相关工作,并列席即将召开的第一次会长会议;黄连贵同志继续担任协会副会长,不再兼任协会副秘书长;聘请许英华、禤燕庆两位同志担任协会副秘书长,并推荐禤燕庆作为协会常务理事候选人。因刘景枢同志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协会常务理事;根据孙中华常务副会长提议,确定会长办公会可由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站长、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潘显政同志参加会议;会议商定协会与农业部经管司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每年(年初或年末)召开一次联席会,共同商讨和交流工作情况。

    会议讨论研究了秘书处人事、薪酬、财务等制度性问题。会议决定:明确协会秘书处规格比照农业部正局级事业单位;协会副秘书长的聘任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;协会副秘书长及以下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制、聘用制。会议商定了协会人员薪酬的基本标准、基本构成、领薪条件等大的原则,并要求根据上述基本原则要求,制订具体薪酬办法,报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。 会议原则通过了秘书处提出的《关于协会建立各省联系人和工作站的意见》文件。



作者: 来源:秘书处